一、投稿须知
1. 本刊刊登语言文学学科和与其交叉交融学科的学术论文,请作者务必按照此类方向撰稿投稿(本刊栏目设置详情见学报简介)。
2. 稿件被录用者需提供附带电子签名章的版权转让书(版权转让协议书.pdf、电子签名章(数字证书)范例.pdf电子签名章(数字证书)教程文字版.docx电子签名章证书视频教程.mp4)。
3. 来稿必须观点鲜明、新颖,资料翔实、可靠,论证严密、科学,文字规范、通畅,篇幅一般为8000-10000字,重要文章可作适当调整;书评及学术动态等文章6000字以内为宜,书评栏目所评介图书限两年内出版的语言文化类研究相关学术图书。编辑部对采用稿件有权作文字删改,如不同意改动请在来稿时申明,稿件文责自负。审稿周期为三个月,三个月内未收到答复,作者可自行处理。作者自收到编辑部或审稿专家的修改意见之日起,应在两个月内上传修改稿,若后续查实作者因为一稿多投、一稿多发而刻意拖延修改进度,编辑部将依据《语言与文化论坛》关于防范学术不端行为的若干意见.pdf严肃处理。来稿恕不退还,请自留底稿。一经录用,将邮件或电话通知作者,稿酬从优并赠送样刊两册。样刊一经寄出,概不补赠,请作者自行上网或联系编辑部购买。
4. 投稿前请认真阅读本刊论文基本格式说明(《语言与文化论坛》论文基本格式说明2023-12-19.docx)。请通过本网站的投稿系统注册后投稿,编辑部对所有来稿(自2020年6月1日起)统一查重。来稿重复率(中国知网全文数据库)必须控制在20%以下。经编辑部查重后,重复率≥20%的稿件一律不予采用;同一年度同一作者的稿件重复率≥20%两次及以上者,取消该作者该年度的投稿资格。若作者在投稿前已自行在中国知网全文数据库(编辑部仅认可该数据库)查重,请务必在投稿系统中上传查重报告(PDF版);在上传查重报告后,方能进入下一审稿流程;若未上传报告则视为未经查重,一旦经编辑部核实作者已自行查重但未告知编辑部,该作者稿件的录用出刊周期将往后顺延一辑,并取消次年度第一辑的投稿资格。
5. 修改稿请重新进入投稿系统点击“我要投稿”,重新发起投稿,并在标题和WORD文档名中标明“修改稿”字样。
6. 若论文为外文译文,因涉及版权等问题,译者必须取得原作者同意,并由原论文出版单位出具公函至《语言与文化论坛》编辑部,授权编辑部刊发译文;若译者未事先告知编辑部论文为外文译文或故意隐瞒,一经查实,编辑部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,因刊发译文引起一切纠纷,由译者自行承担。
7. 每年度收稿截止时间为该年度8月1日(以投稿系统时间为准),当年8月1日以后的来稿若被采用,原则上将在下一年度及以后的刊物中刊出。
8. 若作者对专家一审结果有异议,可在10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二次送审申请,二次送审费用由作者自行承担,若二审依然维持一审结果,则对该稿件作退稿处理。
9. 作者应强化学术道德意识,严守学术诚信,认真阅读《语言与文化论坛》关于防范学术不端行为的若干意见.pdf,谨防相关行为给本刊和作者本人带来的严重后果。
二、联系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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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学报《语言与文化论坛》编辑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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